(一)检测机构必须经国家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卫健委核准并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专业医学检验机构资质。 (二)实验室需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或获ISO/IEC17025、ISO15189国际标准认可。 ******医院检验科目前暂未开展的所有临床医学检验项目并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其中检测内容应包括《诊断项目总汇-普检分册》、《诊断项目样本采集手册》、《实体肿瘤个性化检测项目册》、《血液病诊断中心检测项目册》、《遗传病检测项目册》等。 (四)所有开展的项目需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检验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并且必须参加国家或广西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质评活动,成绩应全部合格。国家或广西临床检验中心没有室间质评的项目完成一年两的比对,保留比对的所有资料。 (五)检验项目不能捆绑打包整合开单,需设单项检测项目。检测项目必须在医保局办理好相关备案手续,未能进行备案的项目须提供可行性高的解决方案。 (六******医院。如出现危急值情况需及时与相应科室反馈并做好记录。 ******医院指定科室收取标本;上门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8:00—下午18:00。 (八)对送检样本负责,并保存已检测样本两周,确保送检者对结果有疑义时可在保存期内随时查询、溯源;配置专用运输车辆及设备,确保标本运输时效性;报告出具时间明确约定(如常规项目24小时内、特殊项目48小时内)。 ******医院检查科室、医务部、临床科室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委托检验的项目、检验的内容、检验的结果。 ************医院信息系统内正常查询读取和打印报告单,该系统需对外检项目具有统计功能,且第三检测机构负责免费升级维护。 (十一)检测机构须提供质控管理证明材料,每季度提供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测人员资质、室内质控记录、关键试剂耗材的使用记录(含新批号试剂质检记录)等。每年度提供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间质评成绩、实验室间比对记录及比对结论、设备校准等。 (十二)如院内后期开展外送名单内的项目,则该外送项目的合约自行中断。 (十三)合约方需提供外送项目的收费编码,如医保核查此项目需提供收费依据,如涉及医保违规问题合约方独立承担违规后果。 ************医院收取委托检验服务费(除骨髓涂片检查(细胞学检验+1项细胞化学染色+彩色图文报告)、抗基底膜抗体、γ-干扰素释放试验、骨髓涂片检查,骨髓铁染色、抗ENA抗体(抗核提取物抗体)(ENA)(包含U1RNP/Sm,Sm,SSA,SSB,JO-1,SCL-70,抗核糖体P蛋白)、抗β2糖蛋白1抗体三项定量(β2 GPI-IgA,IgG,IgM)、抗核抗体谱7项(抗U1-RNP/Sm,抗Sm,抗SSA-60,抗SSA-52/Ro52,抗SSB,Scl-70,抗JO-1) -质控七项项目价格外),报价超过45 %按投标无效处理。 (十五)送检项目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