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clientErrorCode":null,"resultType":1,"msg":"成功"},"body":{"data":{"demandItem":null,"changeItem":null,"resultItem":null,"contractItem":null,"selectionItem":null,"bulletinInfoList":[{"auto_id":"fbf6acfb-0a4e-4c18-9d51-9d7a8dac467b","center_name":null,"bulletin_id":null,"bulletin_title":"[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慈江新村配套道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购公告","service_id":null,"service_name":null,"publish_date":"2025-05-16T13:47:05","project_name":null,"bulletin_content":"
项目概况:
慈江新村配套道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系统生成编号
项目名称:慈江新村配套道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最高限价:人民币75.3157万元(含税)(详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采购需求:慈江新村配套道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采购需求。
采购数量:1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4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2.4.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2.4.1.1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4.1.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的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牵头人派出。
2.4.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2.4.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2.4.2.2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9日09 时00分至2025年5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下载采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3.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中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ome),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4.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4.4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4.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5月24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上发布。
七、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费老师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
联 系 人:孙春鑫、邱圣源
电 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