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有限公司玄武岩碎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ATZB-******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暂估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单价 (元/吨)含税13% | 最高限价总价 (万元)含税13%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有限公司玄武岩碎石采购项目 | 6000 (下不保底) | 吨 | 263.85 | 158.31 | 玄武岩(粗集料5-10mm、10-16mm),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2、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最新的《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价格、供货、售后服务基本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矿山企业或玄武岩集料加工厂,如为加工厂,需具有有效稳定的玄武岩料原供货协议或合同);
3、2022年1与1日至今,因产品质量问题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自2025年05月28日起至2025年06月06日止。(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周末节假日除外)。
提示:(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购买,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算质疑时效期间。
******街道朝晖路1413号)。
3、标书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以支付宝转账形式交纳标书费时必须在备注一栏标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可简写),转至支付宝账号:******。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纸质递交或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矿山企业或玄武岩集料加工厂,如为加工厂,需提供有效稳定的玄武岩料原供货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登记表(详见附件)。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06月09日14时30分******街道朝晖路1413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06月09日14时30分******街道朝晖路1413号),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无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现场会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请及时添加项目负责人钉钉号:j4q696u,开标活动现场将在钉钉群进行全程直播。
2.投标人必须密切关注快递配送情况并确保投标文件及时送到,因邮寄快递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3.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无权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及投诉。
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杨先生
质疑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
质疑联系人:方先生
质疑人联系电话:******
监管机构:******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9-******
附件信息: